重庆住房用于长租房不计入家庭套数,房地产存量融资可多展期1年
重庆住房用于长租房不计入家庭套数,房地产存量融资可多展期1年12月28日,重庆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到,居民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,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范围。居民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,该套住房租赁合同已备案,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或长租房承诺的,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;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。此外,还提出从2022年11月11日起,未来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,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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