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10月起陶企将执行更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四川10月起陶企将执行更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月20日,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《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DB51 3165-2024FDIS)》。本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。新建企业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,现有企业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《标准》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。据悉,标准实施后,四川省各市(州)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。
以2020年全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基准,标准实施后全省陶瓷企业将减排0.22万吨PM10、0.08万吨PM2.5、0.55万吨SO₂、2.6万吨NOx,减排比例分别为50.0%、50.0%、40.0%、44.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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